隨著小型砂石企業的關停,大型砂石項目相繼建設。加工系統作為砂石項目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對象,在砂石加工、輸送、堆料和運輸的過程中,嚴重污染環境,也無法生產砂石集料。砂石加工主要在破碎、篩分、制砂、轉運、各個堆場等工序中產生不同程度的粉塵。粉塵主要成分為塵土和石料微細顆粒,無特殊污染物質。粉塵排放基本為無組織排放,其中破碎、篩分和轉料等環節產塵量較大。
砂石骨料生產過程中,粉塵排放應符合GB16297的規定;對于環保要求嚴格的地區,要采取有效的措施,控制粉塵排放,并達到地方環保要求的標準。砂石骨料生產過程中的粉塵控制應遵循源頭抑制、過程協同控制、末端監控、系統聯動集成的治理思路,達到環保節能和清潔生產的目的。
對于砂石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,需要采取多種手段綜合治理。一是通過慣性沉降(需設置慣性沉降裝置)除塵從源頭減少粉塵的產生量,并處理現場因設備缺陷導致的撒料、漏料及皮帶跑偏現象,二是通過高壓霧化或超聲霧化除塵方式將產生的粉塵就地抑制,并回到料流中,不造成二次污染并達到環保要求。三是對產塵點嚴重和不利于噴霧過過多的地方,采用濕式/干式負壓誘導除塵器裝置進行治理。